一、美国对硬木胶合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3年4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硬木胶合板(Hardwood Plywood)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措施,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183.36%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2016年12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硬木胶合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7年11月1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硬木胶合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22年12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硬木胶合板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二、土耳其对涉华钢铁管件接头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3年4月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3/13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企业Trakya Döküm San. ve Tic.A.Ş.申请,对原产自中国、巴西、保加利亚、印度尼西亚、印度和泰国的钢铁管件接头(Boru bağlantı parçaları)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307.19。
1999年7月13日,土耳其对原产自中国和巴西的钢铁管件接头启动反倾销调查。2000年4月27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终裁,开始对中国和巴西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05年4月27日,土耳其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调查,于2006年9月7日作出肯定性终裁,第一次延长中国和巴西涉案产品的征税期限。
2005年4月27日,土耳其对原产自保加利亚、印度尼西亚、印度和泰国的钢铁管件接头启动反倾销调查。2006年9月7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保加利亚、印度尼西亚、印度和泰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11年6月10日和2017年5月12日,土耳其先后两次对中国、巴西、保加利亚、印度尼西亚、印度和泰国钢铁管件接头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分别于2012年5月22日和2018年4月21日,两次作出了肯定性终裁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3/04/20230408-8.htm
三、美国对复合木地板作出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3年4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复合木地板(Multilayered Wood Flooring)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183.36%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1.90%~43.96%的补贴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010年11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复合木地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1年10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复合木地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16年11月1日,美国对华复合木地板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2017年3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复合木地板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17年3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复合木地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2年12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复合木地板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3/04/05/2023-07043/certain-hardwood-plywood-products-from-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final-results-of-the-expedited
四、印度决定对涉华熊脱氧胆酸征收反倾销税(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3年4月10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4/2023-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3年1月19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熊脱氧胆酸[Ursodeoxvcholic Acid(UDCA)] 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以最低限价的方式[税额为进口商品报关价(landed 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与最低限价的差额部分]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最低限价分别为中国435.10~465.94美元/千克、韩国378.38~381.93美元/千克。(最低限价详情见本案终裁附表)。该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181690、29181990项下的产品和2915、2916、2918、2922、2924、2931、2933、2934、2939、2941、2942项下的部分产品。
2022年1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Arch Pharmalab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熊脱氧胆酸启动反倾销调查。2022年8月1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25/2022-Customs(ADD)号,决定对中国和韩国的涉案产品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最低限价分别为中国424.17~455.01美元/千克、韩国371.18~374.45美元/千克。2023年1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熊脱氧胆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以最低限价的方式[税额为进口商品报关价(landed 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与最低限价的差额部分]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taxinformation.cbic.gov.in/view-pdf/1009708/ENG/Notifications
五、印度延长中国渔网反倾销措施有效期(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3年4月6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3/2023-Customs(ADD)号通报称,延长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Fishing Net)现行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至2023年9月9日(含)。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56081110。
2017年3月31日,应印度渔网制造商协会提交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孟加拉国的渔网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3月5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8年4月10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0/2018-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1.51美元/公斤~2.19美元/公斤、孟加拉国2.69美元/公斤,有效期至2023年4月10日。
2022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渔网制造商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高密度聚乙烯渔网及农用渔网,主要调查的是100%的尼龙渔网或尼龙含量50%及以上的混合渔网,其他类型的渔网不在本案调查范围内。
2023年2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渔网制造商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渔网发起反规避调查,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出口至印度以规避现行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印度中央间接税和关税委员会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taxinformation.cbic.gov.in/view-pdf/1009705/ENG/Notifications
六、土耳其对华聚氨基甲酸酯浸渍的纺织品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3年4月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3/1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氨基甲酸酯浸渍的纺织品[土耳其语:mensucat,poliüretanla emdirilmiş, sıvanmış, kaplanmış veya lamine edilmiş-deri taklidi/diğerleri (PÜ suni deri)]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继续对税号5903.20.10.10.00和5903.20.10.90.00项下的涉案产品征收1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税号5903.20.90.10.00和5903.20.90.90.00项下的涉案产品征收2.2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2004年6月7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氨基甲酸酯浸渍的纺织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05年2月5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开始征收反倾销税,对税号5903.20.10.10.00和5903.20.10.90.00项下的涉案产品征收1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税号5903.20.90.10.00和5903.20.90.90.00项下的涉案产品征收2.2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调查,分别于2010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2日,两次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1年10月30日,土耳其对该案启动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3/04/20230408-9.htm
七、阿根廷对涉华木柄或塑料柄不锈钢餐具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3年4月11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3年第402号公告,应阿根廷企业CINCAM SOCIEDAD ANÓNIMA, COMERCIAL, INDUSTRIAL, FINANCIERA, AGROPECUARIA E INMOBILIARI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自中国和巴西的木柄或塑料柄不锈钢餐具(西班牙语:Cuchillos de mesa de hoja fija, tenedores y cucharas, de acero inoxidable, con mango de madera o de plástico, incluso presentados en surtidos)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间,2018年第176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持续有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211.10.00、8211.91.00、8215.20.00和8215.99.1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可下载调查问卷参与调查,网址:www.argentina.gob.ar/cnce/cuestionarios。
2016年10月28日,应阿根廷企业CINCAM SOCIEDAD ANÓNIMA, COMERCIAL, INDUSTRIAL, FINANCIERA, AGROPECUARIA E INMOBILIARIA申请,阿根廷对原产自中国和巴西的木柄或塑料柄不锈钢餐具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4月26日,阿根廷前生产部发布2018年第176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基于离岸价(FOB)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企业均为48%;巴西企业TRAMONTINA S.A. CUTELARIA为5.37%,巴西其他企业为47.19%(不包括METALÚRGICA SIMONAGGIO LTDA.),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刘怡迪校对)
原文:http://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380000-384999/381917/norma.htm
八、印度对华热轧和冷轧不锈钢板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3年4月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热轧和冷轧不锈钢板(Hot Rolled and Cold Rolled Stainless Steel Flat Products)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的热轧和冷轧不锈钢板征收进口报关价(landed value)18.95%的反补贴税,有效期为5年。本案的反补贴措施仅适用于200系列热轧和冷轧不锈钢板,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219和7220项下产品。
2016年4月1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Jindal Stainless Limited和Jindal Stainless (Hisar) Limited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热轧和冷轧不锈钢板启动反补贴调查。2017年7月4日,印度对该案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17年9月7日,印度开始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进口报关价18.95%的反补贴税。2021年2月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公布,自2021年2月2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暂停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热轧和冷轧不锈钢板征收反补贴税。2021年10月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Jindal Stainless Limited和Jindal Stainless (Hisar)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热轧和冷轧不锈钢板启动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此次调查的产品为所有品牌/系列、无论是热轧还是冷轧,无论是板材、薄板、卷状或任何形状、任何宽度的不锈钢板,热轧卷材厚度为1.2毫米至10.5毫米,热轧板材和薄板厚度为3毫米至105毫米,冷轧钢板的最大厚度为6.75毫米,但刀片级钢除外。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egazette.nic.in/WriteReadData/2023/24507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