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乌克兰修改对进口硫酸和发烟硫酸保障措施案产品描述(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11月5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2022年11月2日第SP-539/2022/441-01号决议,修改对进口硫酸和发烟硫酸保障措施案的产品描述,修改后的产品为一水合物比重不低于92.5%的硫酸和发烟硫酸。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2807 00 00 00。
2017年7月31日,乌克兰对进口硫酸和发烟硫酸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18年7月2日,乌克兰对该案作出保障措施终裁,决定自2018年9月1日起对包括白俄罗斯、俄罗斯联邦在内的进口涉案产品以配额形式实施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2021年8月7日,乌克兰对该案启动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8月28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委员会2021年8月27日第SP-500/2021/4411-03号公告,继续以配额形式对全部涉案国家/地区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有效期为3年,具体如下: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配额为55427吨,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配额为63741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配额为73302吨。
(编译自:乌克兰政府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ukurier.gov.ua/uk/articles/povidomlennya-pro-vnesennya-zmin-do-05-11-22/
二、乌克兰终止对进口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实施保障措施(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11月5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2022年11月2日第SP-536/2022/441-01号决议,决定终止对进口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实施保障措施。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0年2月25日,乌克兰对进口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0年11月21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2020年11月20日第466/2020/4411-03号决议,对进口聚乙烯和聚氯乙烯正式实施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保障措施税率从措施实施之日起为12.4%,12个月后为12.0%,24个月后为11.5%。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3901 20 90 00和3904 10 00 00。
(编译自:乌克兰政府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ukurier.gov.ua/uk/articles/povidomlennya-pro-pereglyad-diyi-specialnih-zahodi/
三、巴基斯坦对涉华单面涂层双层纸板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11月3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43/2016/NTC/CDB/SSR/2022号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重量介于225克至400克之间的单面涂层双层(灰底)纸板(One-Sided Coated Duplex Board-Grey Back)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18.57%、印度尼西亚为16.22%、韩国为14.98%,措施自2022年5月12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4810.9200和4810.9900。
2016年1月30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单面涂层双层(灰底)纸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7年7月29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基于成本加运费价格(C&F)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8.57%反倾销税,对印度尼西亚征收16.22%反倾销税,对韩国征收14.98%反倾销税,措施自2017年5月12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2022年4月27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ntc.gov.pk/wp-content/uploads/2022/11/ADC-43-SSR-FD_Notice.pdf
四、印度终止对涉华光伏电池及组件反倾销调查(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11月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申请人提交的终止调查申请,决定终止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光伏电池及组件(Solar Cells whether or not assembled into modules or panels)的反倾销调查。
2021年5月1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太阳能制造协会 [ Indian Solar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 ISMA ) ] 代表印度企业Mundra Solar PV Limited、Jupiter Solar Power Limited和Jupiter Internationa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印度商工部先后两次提出延期发布该案终裁的申请,自2022年5月15日延长至2022年10月31日。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5414011和85411012项下的产品。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 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Notification%20English_0.pdf
五、乌克兰终止对进口PVC型材保障措施调查(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11月5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2022年11月2日第SP-537/2022/441-01号决议,对进口PVC型材作出保障措施否定性终裁,决定终止该案保障措施调查,不实施保障措施。涉案产品为制作门、窗或窗台带/不带密封条的PVC型材,涉及乌克兰税号3916 20 00 90和3925 90 80 0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1年9月1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应乌克兰国内企业申请,依据2021年8月27日第SP-504/2021/4411-03号决议,对进口PVC型材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编译自:乌克兰政府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ukurier.gov.ua/uk/articles/povidomlennya-pro-pripinennya-specialnogo-05-11-22/
六、美国对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双反案启动反规避调查(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10月2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应美国企业MTD Products, Inc.及其总公司Stanley Black & Decker, Inc.提交的申请,对中国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Certain Walk-Behind Lawn Mowers and Parts)反倾销和反补贴案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涉案产品是否在美国组装,以规避对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020年6月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越南的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发起反倾销调查。2020年10月2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2020年12月2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2021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终裁、对进口自中国的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作出反补贴终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羟基乙叉二膦酸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11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羟基乙叉二膦酸(1-Hydroxyethylidene-1, 1-Diphosphonic Acid)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在该项裁定中,5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
2016年4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羟基乙叉二膦酸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7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17年5月18日,美国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22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羟基乙叉二膦酸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7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羟基乙叉二膦酸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2/er1109ll2012.htm
八、阿根廷对华电加热器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11月4日,阿根廷经济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2年第787号公告,应阿根廷企业AXEL S.A.和LILIANA S.R.L.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加热器(西班牙语:Aparatos eléctricos para calefacción de espacios o suelos, de uso doméstico, excluyendo los radiadores de aceite y los radiadores de acumulación)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审查期间,原生产部2017年第593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措施持续有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516.29.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可自网站www.argentina.gob.ar/cnce/cuestionarios下载调查问卷参与调查。
2009年10月22日,阿根廷对原产自中国的电加热器启动反倾销调查。2011年4月20日,阿根廷原工业部通过2011年第148号公告,开始对中国涉案产品以离岸价(FOB)计征138.26%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2016年5月4日,应阿根廷企业LILIANA S.R.L.和ELECTRONIC SYSTEM S.A.申请,阿根廷原生产部发布2016年第164号公告,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调查。2017年11月6日,阿根廷原生产部发布2017年第593号公告,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终裁:鉴于在调查分析期内中国汇率对美元贬值,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按其离岸价的378%征收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刘怡迪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370000-374999/374260/norma.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