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对铜版纸作出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5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铜版纸(Coated Paper Suitable for High-Quality Print Graphics Using Sheet-Fed Presse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在该项裁定中,5名委员均投肯定票。依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将继续对中国和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009年10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铜版纸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0年9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15年10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铜版纸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16年1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6年2月5日和2016年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分别对印度尼西亚和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1年12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铜版纸启动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3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印度尼西亚的铜版纸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2年3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铜版纸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2年4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铜版纸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2/er0518ll1938.htm
二、印度终止对涉华弹性纱线反倾销措施(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5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接收到财政部于同日发布的办公室备忘录,财政部不接受其于2022年2月1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弹性纱线(Elastomeric Filament Yarn)作出的终裁建议,决定终止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现行反倾销措施。
2016年1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弹性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7年5月3日,印度财政部发布通报第15/2017-Customs (ADD)号,对中国大陆、韩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分别征收0.48~3.34美元/千克、0~1.90美元/千克、0.36~2.16美元/千克、2.40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5月2日。2021年6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Indorama India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弹性纱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2月1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大陆3.34美元/千克、韩国0~1.90美元/千克、越南0.36~2.16美元/千克、中国台湾地区2.40美元/千克。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404项下的产品(海关编码仅作为一般参考,具体以涉案产品英文描述为准)。涉案产品为小于等于150旦数的弹性长丝纱线。彩纱和梁式弹性纱线除外。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TRU%20OM%20EFY%20FF%20reg%20dated%2018-05-22.pdf
三、印度延期发布对涉华光伏电池及组件终裁(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5月1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接收到财政部于2022年5月13日作出的关于批准延期发布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光伏电池及组件(Solar Cells whether or not assembled into modules or panels)终裁的办公备忘录,延期至2022年8月31日。
2021年5月1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太阳能制造协会 [ Indian Solar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 ISMA ) ] 代表印度企业Mundra Solar PV Limited、Jupiter Solar Power Limited和Jupiter Internationa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5414011和85411012项下的产品。2022年5月4日,印度商工部通过邮件向财政部申请延期发布该案终裁。
(编译自:印度中央间接税和关税委员会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OM%20TRU%20dt%2013.05.2022.pdf
四、秘鲁决定不对进口服装实施临时保障措施(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5月14日,秘鲁对外贸易和旅游部、经济财政部和生产部联合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006-2022-MINCETUR号最高法令,因现阶段调查无法证实存在采取临时措施的必要法定条件,决定不对进口服装实施临时保障措施。
2021年12月24日,秘鲁对《国家关税税则》第61章、第62章和第63章项下共计284个税号子项的服装产品启动保障措施调查,以确定是否对该类进口货物采取保障措施。
(编译自:秘鲁官方日报)
(刘怡迪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busquedas.elperuano.pe/normaslegales/decreto-supremo-que-dispone-la-no-aplicacion-de-la-medida-de-decreto-supremo-n006-2022-mincetur-2067281-9/
五、泰国延长对涉华镀锡钢板卷暂停征税期限(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5月13日,泰国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发布公告称,鉴于国内行业、消费者利益以及公共利益的需求,决定延长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欧盟和韩国的镀锡钢板卷(泰语:เหล็กแผ่นชุบหรือเคลือบด้วยดีบุกทั้งชนิดเป็นม้วนและไม่เป็นม้วน,参考英语:Steel Sheets Plated or Coated with Tin in both Coils and Non Coils)暂停征税期限6个月,至2022年11月12日,委员会另行规定除外。公告自发布之起生效。涉案产品不包括涂漆、层压、压印的镀锡钢板卷。涉及泰国海关编码为7210.12.90.021、7210.12.90.022、7210.12.90.023、7210.12.90.024、7210.12.90.025、7210.12.90.026、7210.12.90.029、7210.12.90.031、7210.12.90.032、7210.12.90.033、7210.12.90.034、7210.12.90.035、7210.12.90.036、7210.12.90.039和7210.12.90.090。(2021年12月24日修订)。
2020年4月7日,泰国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欧盟和韩国的镀锡钢板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1年11月12日,泰国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欧盟和韩国的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为2.45%~17.46%(粤海中粤(中山)马口铁工业有限公司、GDH Zhongyue (Zhongshan) Tinplate Industry Co., Ltd.、GDH Zhongyue POSCO (Qinhuangdao) Tinplate Industrial Co., Ltd.、邯郸市金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不征税)、中国台湾地区为4.28%~20.45%;欧盟为5.82%;韩国为8.71%~22.67%(KG Dongbu Steel Co., Ltd.不征收反倾销税)。自该措施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委员会另行规定除外)暂停对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欧盟和韩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编译自:泰王国政府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www.ratchakitcha.soc.go.th/DATA/PDF/2565/E/108/T_0037.PDF
https://www.thaitr.go.th/th/search/AD1212
六、美国作出铁路货运车辆耦合器系统和组件反补贴终裁(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铁路货运车辆耦合器系统和组件(Freight Rail Coupler System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重庆通耀交通装备有限公司(Chongqing Tongyao Transportation Equipment Co.)、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CRRC Corporation Limited)、CRRC Qiqihar Co., Ltd.、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China Railway Materials Group Co., Ltd.)、陕西海舵铁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Shaanxi Haiduo Railway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率均为256.99%。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2年6月30日对本案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607.30.1000项下的产品。
2021年10月20日,应美国行业组织Coalition of Freight Coupler Producers于2021年9月29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铁路货运车辆耦合器系统和组件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1年11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铁路货运车辆耦合器系统和组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2022年3月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铁路货运车辆耦合器系统和组件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www.trade.gov/faq/final-determination-countervailing-duty-investigation-certain-freight-rail-couplers-and-parts
七、欧盟对华可再装不锈钢桶发起反倾销调查(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5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European Kegs Committee于2022年3月31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可再装不锈钢桶(Stainless Steel Refillable Kegs)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310 10 00和ex 7310 29 90(TARIC编码为7310 10 00 10和7310 29 90 1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C_2022_195_R_0007
八、欧盟对华无缝钢铁管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5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洲钢管协会(The European Steel Tube Association)于2022年2月1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铁管(Seamless Pipes and Tubes of Iron or Steel)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圆形横截面,外径超过406.4毫米的无缝铁管(铸铁除外)及无缝钢管(不锈钢除外),涉及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7304 19 90、ex 7304 29 90、7304 39 98和7304 59 99(欧盟TARIC编码为7304 29 90 9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16年2月13日,欧盟委员会对华无缝钢铁管发起反倾销调查。2017年5月12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铁管作出反倾销终裁。
(编译自:欧盟官方公报)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tron.trade.ec.europa.eu/investigations/case-view?caseId=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