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作出手扶式扫雪机及其零部件双反产业损害终裁(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4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手扶式扫雪机及其零部件(Walk-behind Snow Throwers and Parts thereof)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被主张存在倾销和政府补贴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对上述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征税令和反补贴征税令。在该项裁定中,5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430.20.0060。
2021年4月20日,应美国企业MTD Products, Inc.于2021年3月30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手扶式扫雪机及其零部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21年5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手扶式扫雪机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2021年8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手扶式扫雪机及其零部件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2021年10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手扶式扫雪机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2022年3月2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手扶式扫雪机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2/er0422ll1920.htm
二、韩国对涉华无缝铜管暂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4月2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2-78号公告,决定暂不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无缝铜管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21年10月29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无缝铜管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2年3月17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建议继续反倾销调查,暂不对中国和越南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7411.10.0000。
(编译自:韩国企划财政部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moef.go.kr/lw/pblanc/detailTbPblancView.do?searchBbsId1=MOSFBBS_000000000060&searchNttId1=MOSF_000000000059283&menuNo=7030000
三、欧盟对华玻璃纤维长丝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4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洲玻璃纤维生产商协会(The European Glass Fibre Producers Association)于2022年1月19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Continuous Filament Glass Fibre Products)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7019 11 00、ex 7019 12 00((欧盟TARIC编码为7019 12 00 22、7019 12 00 25、7019 12 00 26、7019 12 00 39)、7019 14 00和7019 15 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09年12月17日,欧盟对华玻璃纤维长丝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1年3月15日,欧盟对华玻璃纤维长丝作出反倾销终裁。2016年3月15日,欧盟对华玻璃纤维长丝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7年4月25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C_2022_167_R_0006&from=EN
四、越南对涉华焊接材料作出反倾销初裁(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4月19日,越南工贸部发布2022年4月15日第706/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焊接材料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0~36.56%临时反倾销税(详见附表一和附表二)。本案涉及越南税号7217.10.10、7217.30.19、7229.20.00、7229.90.20、7229.90.99、8311.10.10、8311.10.90、8311.30.91、8311.30.99和8311.90.0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7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120天。
2021年3月18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焊接材料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7.10.10、7217.30.19、7217.90.10、7229.20.00、7229.90.20、7229.90.99、8311.10.10、8311.10.90、8311.30.91、8311.30.99和8311.90.00。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www.pvtm.gov.vn/default.aspx?page=news&do=detail&id=ec1a5b83-5a07-494f-ae88-f19474c62fb1
五、墨西哥对涉华热轧钢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4月19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德国、中国和法国的热轧钢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现行反倾销税不变,自2020年12月23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为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铁、碳钢或合金钢热轧板卷,包括厚度小于等于4.75毫米的热轧钢板以及厚度大于4.75毫米的热轧钢卷。本案涉及TIGIE税号7208.36.01、7208.37.01、7208.38.01、7208.39.01和7225.30.07项下的产品。
2014年9月16日,墨西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德国、中国和法国的热轧钢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12月22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方式如下:德国出口商ArcelorMittal Bremen GmbH为137美元/吨,德国其他出口商为166.01美元/吨;中国出口商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Tangshan Iron and Steel Group, Co. Ltd.)为335.60美元/吨,中国其他出口商为354.92美元/吨;法国出口商ArcelorMittal Mediterranée, S.A.S.为67.54美元/吨,法国其他出口商为75.59美元/吨。2020年12月17日,墨西哥对德国、中国和法国的热轧钢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该案涉及TIGIE税号7208.36.01、7208.37.01、7208.38.01、7208.39.01、7225.30.02、7225.30.03和7225.30.99项下的产品。依据墨西哥公布的相关法令和协议,自2020年12月28日起,新税号7225.30.07取代原税号7225.30.02、7225.30.03和7225.30.99。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刘怡迪校对)
原文:http://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649378&fecha=19/04/2022